這兩天有則新聞是16年愛愛五次 怨婦准離婚
其實房事方面的問題可能也只是這起訴訟的引爆點
若兩人能在其他方面協調得當
不一定會讓這位女性提出訴訟離婚
這位女性所隱忍的精神虐待
EX:故意把酒罈打破半夜叫老婆從娘家回來收拾
言語上的侮辱
把衣服丟在床上不讓老婆睡...
這些,全都是暴力的一種啊
誰說只有有形的傷口才能算是暴力?
有的時候侮蔑的語言和態度也會使人崩潰
要不,刑法何來處罰公然侮辱及毀謗罪?
顯見人格的一個貶抑及損害是可以超過道德的最低限度而構成犯罪的
很多人甘願隱忍一時的不痛快委屈求全
但委屈是否真能求全?
大多數似乎也只是被人軟土深掘
親愛的,世界上最有資格愛你、疼惜你的人其實是你自己
若讓人覺得怎麼糟蹋你都無所謂
你不會也不願意反擊
那,任誰都救不了你
也別怪人怎麼老把你踩在腳底
求學時期師長總是耳提面命要大家知禮知義知廉知恥
高中時女校校規裡必見"溫良恭儉讓"
以上這些高道德標準的要求和提醒
適用在現實人生裡的比例是多少?
前男友總是覺得我老是吃悶虧
連送我搭公車都耳提面命要我上車趕緊搶位置免得站上一個多鐘頭
臨走前還丟下一句:妳要明白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要搶才不會被欺負
那個單純到不能再單純的求學時期怎麼可能明白這句話在說甚麼...
工作後漸漸了解,現實社會裡沒吵沒糖吃
但不表示甚麼都得吵
畢竟不公平才是現實社會的真貌
些許的委屈才能算得上是成長的印記
但不舒服就是不舒服
不愉快就是不愉快
適度的去表達你的需要你的想法
否則,別人不是你肚裡的蛔蟲怎知你在想甚麼?!
就算情形並不會在你說出來之後有所改善
但至少你可以發出聲音請求協助
而不是在受到委屈和暴力以對時獨自在暗夜裡流淚
總會有人或有出口可以指引你
Dear,爸媽把你拉拔這麼大不是要讓你來被人踩在腳下的
套句新少林五祖裡的台詞: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愛自己,才有餘力愛別人
也才不會讓愛你的人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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